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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適能

  1. 檢測期程一覽表
  2. 教育部體適能常模及身體質量評等

國軍各類招生考選以體適能檢測成績達中等為報名門檻採認方式簡表

就業班次

一、報考學歷資格:
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各班隊之詳細甄選內容,以當年度各班隊簡章規定為準
一、報考學歷資格:
就讀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一、二年級、修業期限為五年之各學系二、三年級或修業期限為六年級之各學系三、四年級學生(均不含公費學生)。
二、採認方式:
(一)1 年內(依測驗當日起算至該梯次報名起始日止)之教育部「體適能」檢測心肺耐力合格成績;未檢具體適能成績證明或成績不合格者,另行於甄試當日參加體能測驗。
(二)凡「體適能」1年內4項(女800/男1600公尺跑走、坐姿體前彎、1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檢測成績達銅質以上者,得加計總分(金質加10分、銀質加5分、銅質加3分)。
三、各班隊之詳細甄選內容,以當年度各班隊簡章規定為準。
一、報考學歷資格:
(一)報考志願役預備軍官須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報考志願役預備士官須具專科以上學歷
二、採認方式:
(一)採認1年內「體適能」檢測徒手跑步成績合格者(男性10分鐘30秒以內完成、女性5分30秒以內完成),則免參加班隊體能鑑測。
(二)凡「體適能」1年內4項(女800/男1600公尺跑走、坐姿體前彎、1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檢測成績達銅質以上者,得加計總分(金質加10分、銀質加5分、銅質加3分)。
三、各班隊之詳細甄選內容,以當年度各班隊簡章規定為準
報考學歷資格:
具高中(職)以上學歷。
一、採認方式:
檢具1年內(以該梯次報名起始日為基準)「體適能」檢測徒手跑步合格(23 歲以上人員「體適能」常模以 23 歲常模評定成績)成績及國軍各招募班隊體測徒手跑步合格成績,得申請體能鑑測免測。
二、各班隊之詳細甄選內容,以當年度各班隊簡章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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